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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工网讯(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时斓娜)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《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要求,建立和完善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机制,提高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,培育扎根乡村、服务农民的工匠队伍,为提高农房质量安全水平、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人才支撑。
《意见》强调,因地制宜、因材施教,将工匠个体培训和工匠队伍培育相结合,促进工匠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同步提升;坚持面向乡村、服务农民,支持引导工匠承揽农村房屋建筑和小型工程项目,为工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提供条件和机会;坚持培育服务和规范管理相结合,完善工匠培养、管理、使用、激励等政策措施,为工匠提供教育培训、就业创业、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,提高工匠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。
《意见》明确,通过编制培训教材、建设培训基地、建立轮训制度、提升培训实效、开展考核评价等办法扎实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,并通过优化工匠队伍结构、建立工匠管理名录、规范工匠队伍建设等方式积极培育乡村建设工匠队伍。
根据《意见》,到2025年,基本建立工匠职业体系、职业技能标准体系、培训考核体系,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,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普遍提升;到2035年,工匠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,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幅提升,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,工匠成为农房和村庄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。